医疗费用保险
是一种健康保险,它为被保险人提供因疾病或伤残而花费的医疗费用。
健康保险
是指被保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引起的住院、医疗费用开支及因此不能工作造成的收入损失由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保险。
我国对健康保险的定义及分类
《保险知识读本》中定义健康保险为:“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人身保险”。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0年所发的42号文则作了如下分类:按保险责任,健康保险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
疾病保险指以疾病为给付条件的保险。
医疗保险是指以约定的医疗费用为给付条件的保险。
收入保障保险是指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2006年6月12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健康保险管理办法》
健康保险,是指保险公司通过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等方式对因健康原因导致的损失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疾病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
医疗保险按照保险金的给付性质分为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和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
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是指,根据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按照约定的标准确定保险金数额的医疗保险。
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是指,按照约定的数额给付保险金的医疗保险。
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的给付金额不得超过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金额。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是指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工作能力丧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在一 定时期内收入减少或者中断提供保障的保险。
护理保险,是指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的护理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
健康保险按照保险期限分为长期健康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
长期健康保险是指,保险期间超过一年或者保险期间虽不超过一年但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保险。
短期健康保险是指,保险期间在一年及一年以下且不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保险。